回顧“孟晚舟事件”重點時間點(以下時間線均為北京時間)
2018年12月1日
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隨后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其“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yè)務往來”“對匯豐銀行欺詐”,以規(guī)避美國對伊朗的限制。yc1esmc
2018年12月11日
加拿大法院同意給予孟晚舟保釋,而保釋條件包括繳納1000萬加幣(720萬美元)不得離開加拿大、24小時專人監(jiān)視、上交護照、定期上報行蹤等多達16項嚴苛條件。且孟晚舟一旦違反這些條件,將會直接被逮捕。yc1esmc
2019年3月
孟晚舟律師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皇家騎警提起訴訟。yc1esmc
2020年5月28日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孟晚舟未能獲釋,認定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xù)審理。yc1esmc
2020年6月16日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在溫哥華開庭繼續(xù)就孟晚舟引渡案進行聽證,法官與控辯雙方律師就孟晚舟引渡案的下一階段審理的程序性內(nèi)容進行了聽證。但是沒有作出決定。yc1esmc
2021年8月18日
孟晚舟引渡案審理全部結束,但法官沒有立即宣布判決結果。yc1esmc
2021年9月25日
孟晚舟已乘機離開加拿大,預計今晚抵達深圳機場。yc1es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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