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中國電子元器件分銷商深圳馳創(chuàng)電子有限公司(“馳創(chuàng)電子”)三位中國公民吳振洲、魏玉鳳、李波在美國被捕,被控涉嫌違反美國高科技出口管制法。
之后,雖然馳創(chuàng)聘請的美國律師多次提出動議,要求美國檢方盡快固定起訴書,以使當事人得到盡快審判,但美國檢方卻一直以需要分析大量文件、追加新的指控為由進行拖延案件的審前程序。直至2009年10月1日,美國檢方才拿出拖延了長達半年之久的新起訴書,并提出要進一步拖延案件進入審判的時間。
美國政府最先以不實稅收申報、欺詐政府、違反出口管制罪名提出控告,但在麻省地區(qū)法院大陪審團隨即提出的起訴書中卻不再指控不實的稅收申報。2009年4月16日,美國檢方第一次變更起訴書,增加美國馳創(chuàng)電子公司和深圳馳創(chuàng)電子有限公司為被告,同時指控被告于2004年4-5月間出口了兩項軍用器件和一項軍民兩用器件。
最近,美國檢方原定于9月14日提交的第二次起訴書變更卻再次出現(xiàn)拖延,這使案件的審判變得遙遙無期。
資料來源:馳創(chuàng)電子
責編:Quentin